您所在的位置: 海宁律师咨询网 >债权债务

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电话号码:0573-80706397

手机号码:13758071907

邮箱地址:334214039@qq.com

执业证号:13304200510165790

执业律所: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9楼

债权债务

  • 企业债权转让要交税吗

      进行债权转让的是将本身的财产性利益转让给他人,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然后债权转让行为才能生效。进行债权转让的是否要交税?  1、债权转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详细>> [2016-12-13]

  •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有哪些风险

      通常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很多,主要有超范围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引起诉讼这样的情况发生,另外,也可能出现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当,未能有效控...   详细>> [2016-12-13]

  • 债权担保有哪些风险

      大家或多或少会遇到他人让自己帮忙作担保,对担保人的各种情况可能了解也可能不太了解,在债务人保证只是让自己在签字而已并不会让自己承担实质的责任,大家会出于某种原因而答应,却对自己签字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详细>> [2016-12-13]

  • 债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这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至于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吧!  债权可以转让吗?转让的债权有没有法律效力? ...   详细>> [2016-11-09]

  • 夫妻债务的举证责任

      夫妻债务共同举债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一方持相反主张,则其承担证明非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那么,该如何举证呢?我们一起看下文!  夫妻债务并非都是单方举债,也有共同举债的情况。应如何确定夫妻之...   详细>> [2016-11-09]

  •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包括哪些?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违法者责任自负原则;离婚协议、判决效力只及于本案当事人原则等。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  (一)当事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   详细>> [2016-11-09]

  • 诉讼时效已过,债主如何拿回钱?

      大家都知道,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限为两年,超过了诉讼时效再主张权利,就丧失了胜诉权,在债务纠纷中也是,若是超过了诉讼时效,钱就要不回来了吗?  很多债主在讨债的时候,手上都有借条,但是由于时间久远,已...   详细>> [2016-11-09]

  • 债务转让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在债权债务转让的时候需要写一份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让协议是指经债权人同意,由债务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协议。那么,债务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呢?  一、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详细>> [2016-11-09]

  • 债务转让有哪些法律效果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债务转让的案例,债务转让是指原有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将自己所有的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那么债务转让的法律效果是怎样的呢?法律效力如何呢?  债务转让的法律效果:...   详细>> [2016-11-09]

  • 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生活中进行债务债权转让是经常发生的,不仅是债权人可以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债务人也是可以在经过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债务转让给他人,不论是进行债权转让还是债务转让,这其中都有一些需要当事人...   详细>> [2016-11-09]

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9楼    联系电话:13758071907

Copyright © 2016 www.jxhnzag.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