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海宁律师咨询网 >民间借贷

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电话号码:0573-80706397

手机号码:13758071907

邮箱地址:334214039@qq.com

执业证号:13304200510165790

执业律所: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9楼

民间借贷

  •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最高法院出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具体列举5种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那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还有无效民间借贷合同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民间借贷合同无...   详细>> [2017-08-21]

  • 民间借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民间借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最新民间借贷解释,对于民间借贷案件,在按照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时,应当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详细>> [2017-08-21]

  • 民间借贷介绍人的法律责任

      民间借贷介绍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吗?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民间借贷介绍人的...   详细>> [2017-08-21]

  • 民间借贷共同借款人的责任

      借条上的借款人栏有多人签名,均为共同借款人,在实践中,出借人会起诉一人来偿债,那么民间借贷共同借款人有哪些责任?对债权人来说,共同借款人负连带清偿责任。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什么是共同借款...   详细>> [2017-08-21]

  •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非法集资刑事犯罪中许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属于民间借贷,只不过是非法的民间借贷并达到了触犯刑律的程度,以至于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界定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分歧意见较大。那么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详细>> [2017-08-21]

  • 民间借贷有什么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其实质就是借款合同,所以其也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的产物。这也就表面,民间借贷的相关协议中是可能存在很多风险的,稍不注意就会使自己的利益受损。那么,民间借贷有什么注意事项呢?这里,小编给大家...   详细>> [2017-08-21]

  •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就按约定的确定;没有约定时,应该以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以实际划出借款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确定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法律依据  关于民间借贷...   详细>> [2017-08-21]

  • 民间借贷借款不还的后果

      欠债还钱是债务人要履行的义务,一直逃避履行的,债权人可以采取措施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在这过程中,债务人需要承担对自身不利的后果。那么民间借贷借款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民间借贷借款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   详细>> [2017-08-21]

  • 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归谁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小编为您整理了下文以供参考,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归谁 &...   详细>> [2017-08-21]

  • 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证据

      当民间借贷发生纠纷,我们都想着努力解决纠纷,但是并不是努力就可以完全解决。通过借助法律途径解决的,要向法院出示证据,那么民间借贷应该怎么举证呢?  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   详细>> [2017-07-04]

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9楼    联系电话:13758071907

Copyright © 2016 www.jxhnzag.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