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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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304200510165790
执业律所: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9楼
交通事故和解后肇事者还应否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由于交通肇事罪属于刑事案件,肇事双方是不能通过私下协议免除刑事责任的。详细请看下文案例说法!
【咨询】
我由于交通事故撞死人,与受害人家属已达成协议,也得到其谅解,还写了不起诉刑事责任书,为何法院还要将我判刑?
【答复】
你所咨询的问题涉及到交通肇事罪,以及肇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受害人谅解是否能免除肇事者刑事责任的法律问题。现对你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一、交通肇事罪属于刑事案件,肇事双方是不能通过私下协议免除刑事责任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肇事司机在本案中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你们在这份协议中对民事赔偿责任如何承担的约定是有效的,因为这是你们对私权利的处分。而对于是否免除肇事者刑事责任部分的约定都是无效的,因为是否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属于公权力范畴,你们无权私下处分。
二、达成赔偿协议及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对肇事司机量刑有帮助。
肇事双方已经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如果已经履行完赔偿协议内容更好),且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这对于法院给肇事司机量刑是有帮助的,能够获得法院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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