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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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304200510165790
执业律所: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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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案件就会因事实不清楚而无法进行,那么,打债务官司,原告要提供什么证据材料呢?
都说了,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案件就会因事实不清楚而无法进行,最终的判决也会对当事人不利。那么,打债务官司,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
打债务官司原告要提供的证据:
俗话说打官司打的是证据,然而说到证据好多债主就蒙圈儿了,不知道哪些证据才有效。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温馨提示:
借款纠纷中超过还款期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债主丧失胜诉权。换句话说如果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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