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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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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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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务人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虽然在《合同法》中,债务人被赋予了许多权利,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债权无效抗辩权,但是,还是避免不了纠纷的产生,如果遇到这些纠纷要注意什么地方呢?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这个债权债务关系就失去意义了。

  虽然在《合同法》中,债务人被赋予了许多权利,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债权无效抗辩权,但是,还是避免不了纠纷的产生,如果遇到这些纠纷要注意什么地方呢?

  1、重视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2、申请执行的期限

  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请执行的权利必须两年内行使。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执行。

  3、重视担保期间

  《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4、搞好证据收集

  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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