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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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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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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案件诉讼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纠纷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占据了很大的一部分比例,发生借贷纠纷的时候,人们也会寻求法院的判决,那么民间借贷案件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起诉状要求

  1、起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直接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2、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亲笔签名按手印)。

  二、提交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明。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该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三、提交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济南律师服务

  例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四、提交证明己偿还借款的证据

  例如:收条或各次还本的付款凭证。

  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起诉的证据清单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关于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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