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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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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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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手续需要哪些

  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民间借贷合同很有必要进行公证,那么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手续需要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手续

  1、申请人,即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有保证人担保的借贷,应提交保证文书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保证人有能力担保的证明。

  3、以抵押作为担保借贷的,应提交抵押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抵押物为共有物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共有人是夫妻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借款合同或抵押借款合同文本。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合同中,双方约定借款利息的,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否则,按照无利息借贷处理。

  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有哪些要求民间借贷合同只要是符合法律的规定,公证处即会给予办理公证。一般有以下要求:

  1、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会审核合同条款的完全性和真实性、合法性,即要求民间借贷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

  2、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当事人可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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