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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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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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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可以用坐牢抵债吗?

  也许有些老赖曾经有过这样的念头:反正也没钱还,与其在这里整天提心吊胆,还不如到牢里待着,还管吃管住。这种用坐牢抵债的方法可行吗?

  欠钱的原因千万种,而不还钱的理由也是千万个。有甚者,还想用坐牢去抵债。寻思着,反正也没钱还,与其在这里整天提心吊胆,还不如到牢里待着,还管吃管住。这样的想法,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坐牢可以抵债吗?

  其实,平日里我们常碰到的借贷纠纷就是一些普通的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犯罪,是不用坐牢的。但是若是打了官司后,法院判你还钱,你有钱却拒绝,这问题就大了,光失信不算,还有可能涉嫌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些,你不光要还钱还要坐牢,什么好处也捞不到!

  而那些因为诈骗罪而被抓去坐牢的,也不可能用坐牢抵债的,这不,看看下面这则案例。

  马某是镇海人,无固定工作,但嗜赌如命。为筹集赌资,到处骗取钱财,1995年曾被判刑。获释后,她不思悔改,仍参与赌博,把房子都输掉了,于是动起了歪脑筋。马某与李某是朋友,平时以姐妹相称。马某找到李某,以准备投资做水产生意为名借钱,李某信以为真,先后借给她33万元,但都被马某赌博输掉。

  到了2002年,李某发现自己受骗,向公安机关报案。2004年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5年。

  马某出狱后,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马某还钱,这让马某感到不解。在她看来,自己坐了几年牢,事情就算过去了,李某的33万元钱也不用还了。法院庭审时,她辩解称:“我确实骗过钱,但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坐了几年牢,牢里的滋味也不好受,现在怎么还让我还钱呢,这不是重复处罚吗?”

  镇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马某因为诈骗李某钱财已受过刑事处罚,但原告李某的经济损失并没有得到补偿。根据我国法律,坐过牢并不等于可以将所欠债务消除,因此,李某有权通过民事途径要求马某返还该笔款项。法院最后作出判决,被告马某返还李某人民币33万元。

  所以说,刑事处罚并不能抵消你的民事赔偿责任,坐牢并不能抵债,找法网小编还是劝各位,做个诚信的人,千万不要因为钱而伤了感情还害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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