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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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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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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

发生工伤后有哪些处理步骤

  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后,马上要做的就是对工伤职工进行及时的抢救,在进行救治之后又该如何处理工伤事故呢?不少人忽略了发生工伤之后的处理,接下来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发生工伤之后的处理步骤有哪些。

  发生工伤后有哪些处理步骤?

  劳动者发生工伤损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可按照以下的程序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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