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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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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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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

单位辞退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作为单位,想要辞退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必须要在满足了规定情形的时候,才能辞退员工,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那究竟单位辞退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单位辞退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常见辞退不当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许多企业存在辞退员工时无透明度,被辞退人员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为私人恩怨开除员工,公报私仇;

  2、克扣被辞退人员工资时有发生,特别是民营和私营企业;

  3、许多管理者对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能因为小小的失误被辞退;被辞退人员离开公司后,管理者对被辞退人员随意指责。

  4、严重违章违纪辞退,触犯公司规章制度、触犯国家法律等。

  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注意什么

  1、任何解雇都不能以性别,宗教,政见,参加罢工,工会活动和种族理由作为依据,否则即被视为对员工的歧视和对员工权利的侵犯。

  2、所有因个人原因而进行的解雇都必须说明理由,以可证明的严重事实为依据,而不能以个人印象和主观的判断为准。

  3、企业应根据事件的后果和影响作出具体分析,在考虑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员工的实际责任后作出决定。解雇应是不可避免的解决方案。

  因个人理由进行的解雇并不需要证明员工的过错。无法胜任工作,经常缺勤也可成为解除工作合同的理由。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无故缺勤,疏忽大意和工作失误应作为简单过错处理,企业不应以此为理由而解雇员工。

  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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