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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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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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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特殊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承担问题

  一般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通常就是由驾车的司机承担责任。但如果有以下特殊情况,赔偿责任问题就会复杂一些,本文为你列举说明。

  1、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2、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在该司法解释没有颁布之前,各地法院的判决大相径庭,判什么的都有,大致有四种,(一)判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判决被挂靠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损失应由实际车辆所有人来承担(三)判决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操作性,很多受害人的损失往往得不到执行。(四)判决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的方式也不能最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该司法解释是出台,会让各地法院有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就是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做,可以更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3、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4、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1条、及该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学员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该如何承担责任,是驾校还是学员?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第七的规定,应由驾校培训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

  6、想买车,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试乘者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7、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应由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道路管理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8、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9、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10、多辆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如果损失超过各交强险限额之和的,由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失未超过各交强险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比例进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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