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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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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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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公交车门突开致乘客死亡如何索赔?

  公交车门突开致乘客死亡,乘客的家属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具体的下文为您介绍。

  公交车门突开致乘客死亡,乘客的家属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只要没有证据证明乘客受到的伤害是由于乘客的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承运人就要承担责任。要求承担侵权责任的,乘客的家属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可参考:

  《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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