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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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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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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被害人可获得怎样的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有交警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该认定书中,交管部门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划分各方的责任比例。此时,交通事故的各方可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节,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持该交通事故认定书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赔偿问题。在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事故一方对该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或是事故原因有异议,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提起复议,超过该时间没有提出复议的,该事故认定书即发生效力,以后的相关赔偿都要以此责任书为基础展开了。

  人车相撞,假定是车方负主要责任,行人方负次要责任,我们先来看车方的损失与赔偿。

  车方如果在保险公司投有商业险,则该车受到的相关损失就可以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在此提醒车主朋友,由于车方负有主要责任,商业险中保险公司根据事故中车方所事故负责任的大小不同有不同的免赔率,即不论车主受到多少损失,有一定数额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这一点各位车主朋友如果认真看过保险条款就会发现。如果车主在投商业险时投有“不计免陪险”,那么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就要全额赔付,不论车主负责任大小,保险公司都要全额赔付。

  如果车主没有投商业险,只投有交通强制责任险(即交强险),通常情况下,车方所受的损失就只能由车主自行承担,交强险只对“本车”以外的受害人进行赔偿,本车所受损失不在赔偿范围。

  再来看行人的损失与赔偿问题。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行人受伤住院,则需要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以上所列举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同时,受害人一方还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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