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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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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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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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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分公司注销流程

  什么是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到总公司的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依附于总公司而存在,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总公司需要对分公司的相关经营事项进行投资和控制,同时也要承担分公司的各种债务,分公司想要注销,需要什么程序?

  分公司注销流程:

  1、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需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和备案公章。

  3、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

  5、刊登注销公告,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6、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7、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注销基本账户,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印鉴卡上预留印鉴、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和销户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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