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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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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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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吗?

  股东解散公司请求权,简而言之,是股东因自身权益受损而依法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法定权利。为了方便公众理解股东解散公司请求权。

  一、股东解散公司请求权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明文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可以解散公司的情形只有五种: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是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五、法院根据股东的请求解散公司。

  从前述五种公司法定解散方式可见,在公司成立之后,中小股东欲解散公司,一般只能通过第二种方式或第五种方式。其中,第二种以股东会决议解散的方式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控制公司的大股东如果不同意解散公司,中小股东就会束手无策。为了为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打破因股东之间的矛盾导致的公司僵局,《公司法》特地为股东设立解散公司请求权。

   二、股东需要具备什么法律条件才享有解散公司请求权?

  根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股东必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才有资格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三、公司符合什么法律条件才能被股东请求解散?

  如果公司符合以下任一法律条件,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四、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律程序要点

  (一)不能同时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与申请法院清算公司。只能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由公司自行清算或另行申请法院清算。

  (二)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股东可以请求法院保全公司财产或作相关证据保全。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三)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只能被列为第三人。

  (四)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

  (五)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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