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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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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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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权人追债的方法包括哪些

  现实中,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的话,那么此时债权人就会想办法来追债,毕竟不会因为对方的原因就白白让自己遭受损失。那实践中,究竟债权人追债的方法包括哪些呢?

  一、债权人追债的方法包括哪些

  1、“木马计”讨债法

  (1)在讨债过程中,特别是与对方接触时,以好象关注、有兴趣,甚至认真思考对方建议的态度迷惑对方,把对方的信息搞到手,再反过来攻击对方,以求有利于已的条件的做法。

  2、“针锋相对”讨债法

  (1)是强攻战的一种,是在讨债过程中以绝不退让的强硬立场迫使对方让步的策略。

  (2)操作技巧:说话切题;“锋”在有理,而不在于扯着嗓门高叫。

  3、“最后通牒”讨债法

  (1)以条件或时间做筹码,逼对方作最终答复的讨债方法。

  (2)操作技巧:应注意“可信”二字;此法不能多用,用多了既无效果,又伤感情。

  二、发生债务纠纷如何解决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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