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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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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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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欠钱不还债权人应该怎么起诉

  债权人遇到债务人借钱不还的情况一般情况下都会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最合法有效的追债途径,那么面对欠钱不还,债权人应该怎么起诉呢?有哪些步骤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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