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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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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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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也不承认怎么办

  在民间借贷关系当中,当事人一般都签订的是一份借条。实践中,经常出现债务人欠钱不还,同时债权人又没有借条的情况。那么,要是此时债务人不承认借钱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

  一、欠钱不还没有借条也不承认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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