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海宁律师咨询网 >民间借贷

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电话号码:0573-80706397

手机号码:13758071907

邮箱地址:334214039@qq.com

执业证号:13304200510165790

执业律所: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9楼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公司破产债权怎么办

  公司破产可以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公司破产后其债权该做如何处理呢?是不是就不会要求债务人进行清偿呢?关于民间借贷公司破产后债权如何处理的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

  对外债权的清算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将所谓的对外债权清理出去;一是对已确认的对外债权进行实际追讨。

  (一)、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理的程序和步骤

  由清算组会计师对破产企业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并编制成册。

  由清算组律师根据该应收款帐册,通过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的谈话,了解每笔应收帐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

  由清算组律师根据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证据,起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提交法院。

  (二)、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追讨的程序和步骤

  1. 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2. 对未知债务人进行调查。

  3. 对已知债务人,核定数额,列明清单,并向法院申请《偿还财物通知书》。

  4. 向债务人送达《偿还财物通知书》。

  5. 做好追讨债务工作的登记工作。

  在对破产的民间借贷公司的债权进行处理的时候,我们要先区分这个债权中哪些需要清理出去,而哪些又是已经确认的债权需要实际追讨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9楼    联系电话:13758071907

Copyright © 2016 www.jxhnzag.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