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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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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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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个人民间借贷签署合约要注意什么问题?

  持久以来,一些急需资金周转的人,在银行频频碰壁后便找上了民间借贷机构。与银行相比,民间借贷机构不仅门坎低,而且放款快。毕竟不是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签署民间借贷合约时要分外注意,那么,个人民间借款签署合约要注意什么呢?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一些借款人因资质不太好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从而将目光转向了民间贷款,但是签订民间贷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写好合同

  1、不要将“借条”写成“欠条”。前者才能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后者不能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2、双方约定的利率要写入借条中。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将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约定的利率最好写入借条中,以免产生纠纷。

  3、在借条中写明还款期限。为了保证出借资金顺利收回,最好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便于出借人维护自己的利益。

  4、在借条中要写清楚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一些出借人与借款人认为关系密切,在借条中往往会将平日的称谓写入借条,但是一旦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会因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5、写借条时,借条内容要表述清楚,意思要表达完整,不要产生歧义。

  二、看清合约内容

  签署合约时,借贷人要看清合约内容,尤其是触及借贷工夫、金额、期限等重要信息的地方一定要仔细查看,确认内容无误后再署名。

  三、注意利息是否符合规定

  根据相干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借款利率,但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同类借款利率的四倍,若超过四倍,超越部分不收法律保护。综上所述,借贷双方应在合约中明确约定借贷利息,以免造成不用要的费事。

  四、出借人要了解明白借贷人的借贷用途、还款才能

  签署合约前,出借人应付借贷人的借贷用途、还款才能作充足了解,以保证款项能顺利回收,从而降低损失。

  五、保存好借贷合约

  签好借贷合约后,出借双方一定要保存好借贷合约,以免产生纠葛时百口莫辩。

  另外,出借双方要注意一定:若借贷合约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方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制约,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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