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海宁律师咨询网 >民间借贷

律师介绍

张爱国律师 张爱国律师,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5年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系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执业16年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公司业务、损害赔偿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以及实践经验;期间...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爱国律师

电话号码:0573-80706397

手机号码:13758071907

邮箱地址:334214039@qq.com

执业证号:13304200510165790

执业律所: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9楼

民间借贷

生活中如何避免民间借贷纠纷

  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之间的救急、帮忙会产生很多的民间借贷行为。然而民间借贷是很容易发生纠纷的,一旦发生民间借贷纠纷要如何处理?如何在民间借贷中规避纠纷,从而保护财产安全?

  一、如何正确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当前,个别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一旦出现民间借贷纠纷时,采取集体上访、堵路、向政府施压、跳楼威胁等手段,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行为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民间借贷一旦出现纠纷,如何正确处理呢?

  一旦出现民间借贷纠纷,首先要做的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看其是否涉嫌非法集资。若不涉及此类犯罪,正确的做法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民间借贷案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较为健全,人民法院通过诉前保全、财产冻结等手段,能很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如何避免民间借贷纠纷

  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避免在民间借贷行为中出现纠纷呢?在借贷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出借人不要为求高利而借款,而应着重考察借款人的信用和偿还能力,并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2、出借款项务必保留证据。但在实践中,有些出借人基于双方是好朋友、恋人或亲属关系,碍于情面,未让借款人书写借条。一旦发生纠纷,因没有借据,还款请求往往得不到法院支持。在大额借款中,建议尽量以转账方式给付。

  3、向已婚人出借款项,最好让夫妻二人共同出具借据。法律上虽然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配偶如果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借据约定应当详细、明确、合法。

  5、要如实陈述借款情况。实践中,有些出借人基于诉讼简便考虑,不向法院如实陈述借款情况,导致前后陈述不一,出现重大矛盾,在此情形下,出借人将面临极大的败诉风险。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9楼    联系电话:13758071907

Copyright © 2016 www.jxhnzag.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